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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新标准公布执行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04日 15:46 作者
 
    市人保局网站最新公布2010年上海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从今年4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本市社会保险费按照新公布的标准缴纳。

  新公布的标准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按22%和8%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按12%和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按2%和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均由单位缴纳,缴纳的比例都是0.50%。标准同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都是2140-10698元。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2140元。

  (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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