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日前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6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就大检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提出此次大检查将重点检查GDP等统计指标,严肃处理各地在这些指标上虚报瞒报的负责人,坚决遏制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现象。
负责人表示,此次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主要目的是要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净化统计工作环境。这次执法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涉及与统计有关的各个主体,包括在统计调查立项环节,检查政府统计调查实施机构是否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依法开展调查;在数据报送环节,检查调查对象是否按照《统计法》和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在调查汇总上报环节,检查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法规搜集、汇总统计资料;在数据公布环节,检查各级政府及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布统计数据;在统计工作保障方面,检查领导人员是否依法加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是否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
此次重点检查的统计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粮食产量、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收入、节能减排等指标,三部门将对上述指标的采集过程、调差方法和数据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本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6月开展自查,7、8月组织抽查,9月进行整改处理和总结。对查处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