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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未报即用”占违规用地3~4成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发布时间 2010年05月25日 07:39 作者 张敏
 

  由国土资源部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服务和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现已进入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等10部门会签阶段,并将于近期出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是从昨日的国土部召开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查整改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上述消息的。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说,中国31个省区市不同程度存在 “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现象,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占3至4成。

  去年以来,随着“4万亿”投资计划的下达,各地陆续审批了多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在国土部、监察部于去年11月开展的“未报即用”清查整改中,涉及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共有807宗,占清查出总宗数的仅2.18%;但涉及土地面积21.96万亩,占涉及土地总面积的比例达35.86%。

  同时,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立案率和结案率分别只有77%和66%,远低于96%和86%的总立案率和总结案率。

  对此,即将出台的《通知》还将在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奖惩措施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徐绍史也强调,未来将加大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对于符合规划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补办手续时,要从新从高征收规费,加大违法的成本。

  来自国土部的数据显示,在两部委开展的上述专项行动中,截至今年3月25日,全国共清理出2007年10月至2009年10月间“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案件36872宗,涉及土地总面积61.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7.2万亩。

  同时,各地已经立案35479宗,结案30421宗,共收缴罚款15.67亿元,拆除建筑物面积1470万平方米,复耕土地面积3.42万亩。

  其中,河北省承德市、湖北省潜江市、湖南省株洲市、贵州省贵阳市、山西省大同市、吉林省松原市、安徽省马鞍山市等16个城市,由于立案率和结案率较低,分别被国土部通报。

  按照国土部的要求,除自行纠正的违法用地外,应当立案的应于6月30日前全部立案;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要按照法定程序尽快结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了解到,国土部正在修改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落实不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的项目供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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