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4月16日 06:23 |
作者: |
郑晓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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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14日发生7.1级地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务院紧急会议精神,国资委迅速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记者昨日获悉,国资委在14日即已下发《关于中央企业做好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中央企业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央企要积极投身抗震救灾工作。凡在灾区有所属单位和机构的中央企业都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全力以赴做好自救和抢救受伤人员工作。同时,全力抢修重要基础设施。电网、电信、石油企业要千方百计抢修受损设备和线路,千方百计调用应急设施和装备,使受灾地区尽快恢复供电、供油和通信,为抢险救灾提供必要保障。 (郑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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