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8日 11:24 |
作者: |
陈静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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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早报记者 陈静思 发自北京
“虽然2008年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2010年预算编制要落实到款,但只有落实到项、目才能明确反映各类预算的运用状况。”昨天,在天则经济研究所举行的“地方财政改革论坛”上,全国人大常委、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建立公共预算体制,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
吴晓灵昨天在论坛上表示,“建立公共预算体制,增强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是中国财政改革的方向,我们应创造条件稳步推进这一进程。”
吴晓灵强调“预算编制精细化、简明化”。她表示,目前我国财政预算分为类、款、项、目。2008年十一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提出2010年预算编制要落实到款,“但只有落实到项、目才能明确反映各类预算的运用状况。因此,应构建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让预算落实到项、目,同时以细化、改进地方预算为基础不断推进全国预算体制改革”。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昨天也直指地方基层财政改革的局限性。他说:“持续性是个问题,由于要直接参与,因此规模小。缺乏制度化,都是在地方‘一把手’配合下进行的,如果不配合,则很难推进。”
在昨天的论坛上,吴晓灵还指出,“要进一步明确公共预算涵盖的范围,2011年要将所有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这实际上意味着,要将政府部门“小金库”统统放到统一的政府预算中,不允许再保留这种预算外资金。
事实上,今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已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引起了中央政府的关注。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昨天在论坛上表示,从基本原则上讲,“土地财政”是错的。以出售土地来筹集资源,政府是其中的利益一方,因此不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所以导致政府在征地过程中与民众发生“冲突”。
盛洪建议,可以将这部分收入转变成税收的形式来收取。如物业税,或者允许民间直接进行土地交易,政府征收土地增值税,征收额度可以相对比较高,达到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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