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3月15日 09:02 |
作者: |
涂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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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成金融纠纷“重灾区” ⊙本报记者 涂艳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金融消费”至今还不是其调整和保护的范围。但是随着金融消费的普及,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服务纠纷屡见不鲜。 在本次上证报和新浪财经的联合调查中,我们发现受访者对于银行的满意度最低,有超过50%的受访者认为在银行发生纠纷的概率远高于基金、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银行作为和投资者关系最为紧密的金融机构,一直以来受到的非议较多。其中,银行非投资性服务,例如存款、取款、汇款和信用卡服务等是纠纷集中的焦点。而银行收取的各项手续费、管理费等也是受访者表示最不能接受的霸王条款。另外,产品说明书、信用卡搭售以及网银安全也成是频繁发生纠纷的领域。 另外,随着近几年来投资理财市场在我国的发展,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性金融服务产品和人们的关系也日渐紧密。包括产品零收益、大幅亏损甚至虚假宣传等情况造成的金融纠纷更是频繁见诸报端。但是,在大部分案例中,投资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维权也显得异常困难。 在本次调查中,有51%的受访者表示首先将与机构负责人协商,而后再是寻找法律机构、消协甚至启用媒体监督的力量。专家建议,投资者首先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在购买有自主选择权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服务时,尽量避免单看产品所谓的“预期收益率”,也不能任意听信产品销售人员的片面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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