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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物业税方向不改 听候中央统一安排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13日 08:14 作者 于祥明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王晓华 
  
  对于北京来说,物业税并无“空转实”的具体时间表,但业内人士均表示,物业税落地的大方向不会改变,仅是早晚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作为空转试点省市之一的北京早在2008年初就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进行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据悉,物业税在北京是以“房产税”之名进行空转,试点工作全部由国税总局来掌控,具体到实转肯定还要由中央统一安排。
  不过,近期物业税有望落地的消息已使北京楼市预期产生了一些微妙变化。“既然目前房价这么高,我还不如等物业税出台后,房价跌了再买房。”一位刚工作不久的朋友对记者说。有二手房中介机构的经理也告诉记者,开征物业税的传闻放出后,已经有部分购房者对目前的购房计划产生了顾虑。
  “开征物业税对房地产市场更直接的影响则体现在对投机炒房的遏制,迫使一部分人放弃恶意炒房、囤积房源。”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房地产交易市场对此非常敏感,有明显反应在情理之中。
  对此,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向媒体表示,开征物业税能否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还需要实际检验。他认为,目前看来物业税主要还是抑制投机购房,但对房价起决定作用的是需求,而且物业税涉及面太多,没有具体政策出台的话,具体影响不能完全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物业税的征收还涉及其他房地产税费等问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就多次表示,开征物业税面临的最大矛盾是与现行税费制度的衔接问题,这主要体现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方面。
  据悉,目前开发商缴付的土地出让金本质上是向政府一次性缴清70年的土地使用费,开发商把这部分费用作为开发成本制定房价,将其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而物业税是对房屋所有者的房产进行每年一次的评价估值征税,显而易见二者具有相通性,属于重复征收。
  对此,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还指出,目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过分依赖于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出让金,这种经济结构无疑是不健康的,但是调整也需要合适的时机和有效的方法,而物业税可视作一种机制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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