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上海金融国资纳入市国资委统一监管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1月08日 11:34 作者 黄淑慧
      涉及646亿资产  委托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监管

    东方早报记者 黄淑慧 

  上海“国资监管全覆盖”再下一城。昨天,上海市国资委与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签署了《委托监管书》,将宣传部、金融办旗下的64家企业纳入国资委统一监管范畴,涉及的国资权益数总计646.29亿元(按2008年底经审计数额)。

  对这64家企业,上海市国资委将作为出资人,委托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进行监管。同时,各监管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委托监管范围内的国资实施全面监管,承担相应的国资保值增值责任。

  长期以来,由于金融、文化等相关企业的特殊性,在很多地方,国资委事实上“管不到”相关企业。而由于历史原因,仍有部分国有经营性资产直接从属于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形成的多头监管、政企不分格局仍未被彻底打破。而近年来,各地也在探索相应的解决方法。

  2008年8月31日,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9号),提出市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2009年4月8日,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提出,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

  上海市副市长艾宝俊在会上表示,“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是指,市政府统一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出资人。各监管单位在战略规划和投资、收益和预算等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方面,遵循国家和本市统一规定。在不同的领域,通过分类监管体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上海市国资委主任杨国雄透露,会后还要陆续与其余几家单位签署《委托监管书》。结合上海政企分开工作的统一安排,上海明确了对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市教委、市民政局、市政府机管局等系统内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

  除了这些委托监管的企业,在此之前,各委办局下属的相关企业已经陆续分批划转到国资委旗下。

  “国资监管工作复杂性和社会关注度都比较高,极具风险性、挑战性。从我们的体会来看,国资管与不管不一样,管得规范与不规范不一样。首先是要有人来做这项工作,责任要落实,其次是管理的方式和程序要规范。”杨国雄表示。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板块]上海商业连锁股走强 沪国资将推动合并整合 (01-08 10:07)
·上海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力度 (01-08 09:10)
·卖家转嫁税费 上海二手楼市观望气氛浓重 (01-08 10:22)
·上海投资者信心同比大涨 总体乐观 (01-08 10:19)
·强制造剧院上海土地新年首拍底价成交 (01-07 10:35)
·强制造剧院上海土地新年首拍底价成交 (01-07 10:35)
·上海今年首幅宅地继续走高 (01-07 10:24)
·2009年沪二手房成交3200亿 (01-07 10:23)
·沪甲级写字楼租金去年跌18% (01-07 10:23)
·崇明历史 (01-07 07:4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