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保监会规范保险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30日 08:11 作者 卢晓平
 

  ⊙记者 卢晓平  
  
  昨日,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为促进保险业积极参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保险专业化发展,保监会下发《关于试行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是指养老保险公司作为受托人,接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团体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有关养老保障方案设计、账户管理、投资管理、待遇支付等服务。
  保监会希望养老保险公司开展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遵循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精算技术、账户管理、投资管理、风险管理和年金给付等方面的优势,完善业务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
  保监会要求养老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应当建立独立的养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该基金独立于委托人、养老保险公司和其他任何为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养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投资运用取得的收益,计入养老保障委托管理基金。据悉,本通知自12月10日起执行。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农险快速发展 前11月保费近130亿 (12-28 08:45)
·转移巨灾风险 保监会力推农业再保险 (12-28 08:58)
·保监会拟明令险资“禁足”创业板 (12-26 10:19)
·保险资金禁投创业板 可投资不动产和股权 (12-26 09:27)
·保监会:险资不得投资创业板与ST股票 (12-26 08:32)
·[快讯]险资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公布 不得投资创业板 (12-25 22:37)
·保监会:险资可投资不动产及股权 禁止投创业板 (12-25 19:02)
·保监会要求险企严把股东关 (12-25 10:11)
·保监会将新设偿付能力监管部 (12-25 08:24)
·保监会增设偿付能力监管部 (12-25 08:2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