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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乘用车油耗必须公示
来源 新闻晨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5日 09:08 作者 林劲榆
 

   昨天,工信部宣布,按照《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规定》,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总质量3.5吨及以下的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粘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需将不同油耗车型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样本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定期公告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指标。

  据悉,截至12月22日,60多家企业近4000个车型的油耗标识已按要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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