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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20个总额达90亿创投基金已设立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27日 09:04 作者 叶勇
   ⊙记者 叶勇 ○编辑 梁伟 
  
   据了解,近期,首批20个创业投资基金已经设立,这20个创投基金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七省市政府联合设立,首批参与试点的7个省市分别为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安徽、湖南、吉林。该批基金将重点投向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集成电路、电子技术、环保、生物工程、公共安全等新兴行业。

  目前,20个基金已募集资金90亿元,具体投资占比为:中央政府注资10亿、地方政府10亿、社会募集70亿。据了解,首批20个基金均由七省市政府选定,所选基金都满足发改委和财政部提出的两个原则: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专业型基金。

  有消息称,20个基金按每个项目按创投领域平均数1000万元投入,将可投资900多个企业。未来2-3年内,待首批20个基金运作成熟后,国家有意发起设立200个基金,到时中央政府投入100个亿,地方政府至少投入100个亿,加上社会募集资金,总规模可达1000亿元,这些基金投放后,将有1万个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获益。

  《通知》表示,在收益分配上,国家资金除在基金章程中规定的条款外,不要求优于其他社会股东的额外优惠条款。国家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同进同出。需要指出的是,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试点中的国家资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财政部、发改委将对基金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基金的政策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激励机制具体为:国家资金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金共同按创业投资基金章程规定支付基金管理机构管理费用(一般按照每年1.5-2.5%),并将部分基金增值收益(一般为20%左右)奖励基金管理机构,每只基金的具体管理费用和奖励标准按照基金章程确定。为体现国家资金的政策导向和考核机制,也可考虑国家资金不支付每年的管理费用,同时将50%的基金增值收益让渡于基金管理机构。对于参股设立的天使基金,国家资金可给予更大的让利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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