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是个什么概念?是因为有机可乘才会去炒的。在房地产市场,这个机会其实就是炒房者持有大量物业却不需要缴纳物业税,因此他没有房屋持有成本,在房价不断上涨的预期下,炒房人才敢放大胆子炒房,一套、两套、三套……买了坐等升值就好了。
只有开征物业税,将“持房便宜买房贵”变成“买房便宜持有贵”,才能真正打击炒房行为,也才能把老百姓首次买房时的巨额费用分摊到未来几十年的房屋持有阶段,从而客观上降低老百姓的买房负担。
但想要开征物业税有一个大前提,就是要理清物业税和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下,我国的国有土地和私有物业之间是通过所谓“土地出让金”来取得法律和经济上的双重平衡的。政府向拍下地块的开发商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出让金,而开发商在出售房产的时候也一次性把70年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折算入房价,结果土地出让金实际上是转嫁给了消费者。换句话说,土地出让金的实质,就是我国政府把别人家政府分70年收回的物业税,在消费者买房的时候一次性收回了。
想要在不对土地出让金制度进行改革的前提下开征物业税,无论是法理还是民意上都是说不过去的。然而土地出让金又是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大头,因此想要动地方财政的这块大蛋糕,难度不小。中央政府想要妥善处理这对矛盾,必须要拿出大智慧和大勇气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