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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财政部与七省市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30日 16:14 作者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七省(市)人民政府联合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

  10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与七省(市)人民政府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联合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协议签字仪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北京市、吉林省、上海市、安徽省、湖南省、重庆市、深圳市等7省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签字仪式并签署合作协议。

  为加快推动新兴战略性产业的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首批将与北京、吉林、上海、安徽、湖南、重庆、深圳等7个省市合作,吸引社会投资参与,结合地方产业发展特点和区域优势,发起设立20只创业投资基金。基金主要投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

  基金设立的目的,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兴产业和具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二是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国民经济新增长点;三是有效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特色鲜明、根植性强的新兴产业集群,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四是结合创业板开通,进一步促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扶持创新型企业快速发展。

  这批创投基金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支持创新”的原则设立,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引导性,基金以社会募集为主,政府资金作为引导资金保证基金的政策导向。二是专业化,基金产业特色鲜明,专注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三是市场化,基金聘请或委托具有相关行业背景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按照基金章程以市场化方式独立规范运作。

  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政府资金与社会投资相结合,联合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是推动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和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将对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发展新兴战略性产业、抢占经济科技制高点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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