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网站消息称,为进一步稳定外需,缓解中小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了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
财政部制定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称,对中小外贸企业采取三种支持方式:
一是,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担保额的2%给予资助。
二是,鼓励担保机构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奖励。
三是,支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开展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可按照不超过地方政府出资额的30%给予资助。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