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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8月13日 09:13 作者 胥会云
    
  胥会云
  
  对于耕地资源有限的上海来说,如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供求之间的突出矛盾是一个重大的课题。而借助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来盘活上海郊区存量集体非农建设用地,被视作一条切实有效的途径。
  昨天,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以书面形式发布了《关于本市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政策意见》(下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称,将在推进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中,同时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在条件成熟的试点镇优先开展上述工作。
  目前上海进入第二批全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的共有10个镇,包括崇明县陈家镇、金山区廊下镇、奉贤区青村镇等。
  据了解,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区域将建立增减挂钩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用地布局更加合理。
  所谓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就是把项目区外围的待拆除、待复垦的建设用地与位于规划区内的新开发建设用地挂起钩来,拆除以后才相应地把指标移到新的符合规划的范围之内,外围减掉多少,规划区内就增加多少。
  今年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批准重庆建立统筹城乡的土地利用制度,在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的基础上,稳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设立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不仅是重庆,成都等地也已经相继推出了增减挂钩的试点改革。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方面表示,在保护好328万亩基本农田的目标之下,盘活上海郊区存量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潜力很大:一方面可以着力于宅基地置换和零星分散村庄的归并与整理;二是可以着力于郊区非农建设用地的二次开发;三是可以着力于解决300多个区(县)、镇的经济开发园区内闲置的“箱子地”。
  为推动增减挂钩试点,《政策意见》还对征地补偿、宅基地置换以及安置房产权等增减挂钩相关问题予以明确。此外,还提出支持试点镇整合工业用地和参与土地储备,支持有条件的自然村落集中归并,以及允许率先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及流转试点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内拆旧复垦还耕,还将给予补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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