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9日 0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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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7日发布了《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这个26条的司法政策性文件就应对金融危机形势下,稳妥执行各类案件,进一步做好执行工作,对各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坚持依法执行与贯彻国家宏观政策相结合。”这是《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重要基本原则。“既要在法律的框架内正确适用法律,又要在国家宏观政策出现新变化,对司法工作提出新需求时,将国家宏观政策精神和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以顺应社会和国家对司法的总体需求。” 据了解,目前执行案件类型的构成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涉及重大项目与地方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执行案件增加,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增加征地纠纷、劳资纠纷等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增加;三角债、多角债纠纷执行案件增多。 《若干意见》提出坚持和谐执行,“既要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又要讲究执行艺术和方式方法,防止激化矛盾,始终坚持执行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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