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6月1日起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分为五个档次,自6月1日起,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此外,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和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型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两部门表示,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