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财经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8日 14:23 |
作者: |
李泰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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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消息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
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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