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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6月8日讯 中国财政部周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通知将至2009年6月1日执行。
通知表示,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财政部表示,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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