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3日 08:18 |
作者: |
秦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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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秦菲菲 商务部日前印发了《关于贸易救济涉案产业规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立了涉案产业规范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提出建立与贸易救济工作相配合的规范工作制度,并明确了行业中介组织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规范工作中的任务。 《指导意见》指出,加强贸易救济涉案产业规范工作,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在不违背世贸组织规则的前提下,按照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产业竞争力、提高贸易救济效率、依托“一体两翼”机制的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规范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建立与贸易救济工作相配合的规范工作制度。一是以对涉案产业的评估为基本内容,建立规范工作前置化制度;二是完善贸易救济效果跟踪制度;三是建立规范工作研究会商制度;四是建立规范工作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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