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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积极应对贸易保护主义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20日 03:34 作者 许岩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05月20日证券时报第5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许 岩
  本报讯  商务部在昨日发布的“当前商务形势系列述评”中表示,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商务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中介组织及企业“四体联动”机制作用,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控机制、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提高企业应对摩擦的能力,积极应对当前日益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
  商务部表示,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实体和第二大出口国,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对象。今年1—4月,共有13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两反两保”调查38起,案件数同比上升26.7%,其中反倾销24起,反补贴2起,保障措施7起,特保5起。尤其是4月份,美国对中国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启动特保调查、对油井管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两起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引起中国政府及产业界的高度关注。
  商务部称,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发挥“四体联动”机制作用,积极组织商协会、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妥善应对贸易摩擦,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国际经贸环境。
  一是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贸易保护措施将使金融危机下本已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加困难,各国应兑现承诺,通过合作和磋商解决国际贸易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控机制。密切跟踪国外贸易保护主义发展趋势,以及我主要贸易伙伴贸易政策及措施的调整和变化最新动向,及时收集贸易保护案例,分析研判给我带来的影响,并及时向地方、相关部门和商协会进行通报。加强预警信息通报和出口风险发布,让企业在第一时间了解贸易摩擦动向。
  三是加大交涉、磋商和法律抗辩力度。加强政府间的双边对话和沟通,要求有关国家取消不公平、不合理的保护措施,对某些成员违反世贸规则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或采取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的做法,在必要时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四是提高企业应对摩擦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应对贸易摩擦的宣传培训、法律咨询,支持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积极应诉。
  商务部强调,要做好贸易摩擦的应对工作,要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的作用。企业要深入了解WTO规则和贸易救济调查的相关知识;高度重视贸易摩擦的影响,在遭遇贸易摩擦案件时要敢于应对,善于应对,特别是在应诉时要注意团结作战一致对外;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主动抵制低价竞销等扰乱出口经营秩序的行为;树立起风险防范意识和加强进口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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