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03日 07:45 |
作者: |
郭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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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N记者昨天从央行上海总部获悉,央行上海总部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对上海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工作。 本次登记范围主要包括在上海市从事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集中代收付、收单业务、银行卡跨行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多用途储值卡的发行和清算、可在单个法人机构之外使用的单用途储值卡的发行和清算,以及与上述业务类似的其他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近年来,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快速,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仍处于缺位状态。今年4月20日,央行要求在我国境内从事部分或全部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法人机构应于2009年7月31日之前,向央行分支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此项工作被看作是央行对非金融支付清算机构所进行的一次摸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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