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中国或入密集税改时期
来源 国际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3日 09:34 作者 付碧莲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全面加强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财产行为税、国际税收四大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各地力争在今年年底前,要将所有扣缴单位纳入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管理。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就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而《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推出更是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个税改革铺路

  “个税全员全额申报制度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规避逃税漏税的作用,不过其主要的目的并不在此,最主要的意义还是在于建立起一个个税信息网络系统。”德勤国际税务及并购重组合伙人蒋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上海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潘正彦指出:“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一直都是盯紧高收入及超高收入阶层,然而虽然工薪阶层的税收比例在个税总额中占的可能并非大多数,但其所涉及到的人数绝对是绝大多数。而这些人虽然缴税,但由于是单位代扣代缴,所以并不一定有个人的缴税信息。一旦个税的个人信息系统建立起来,将有利于政府进行数据分析,并推出后续的改革措施,可以说是在为今后的改革铺路。”

  不过蒋颖同时表示:“中国这一措施的实施及推进其实有一定的难度。但是这些制度的改革总是要启动,只有开始去做了才能再逐步改进及完善。而且全员全额申报制度的实施,也有利于逐渐培养起中国民众的纳税意识。”

  长期效果将逐步显现

  关于税务总局对创投企业税收优惠与重组企业所得税的改革,蒋颖表示:“此前,对于企业重组交易的缴税问题只有原则性的规定,而这一通知的出台明确了缴税的方式。目前有不少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进行整合,国内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也会有大量公司需要整合,而这一通知的出炉无疑恰逢其时,将促进企业的并购重组。不过现在也只是开始,是不是任何并购交易都可以套用通知中提到的模式还不一定,今后有可能出台更具体的细则。”

  潘正彦也表示:“无论是关于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政策,还是对于企业重组的税收政策,都是具有鼓励性质的。但是其作用不在于当前,也许这两项措施的推出能在一定程度上吸引更多的人投资创投企业,或导致加快企业间的重组并购进程,但是短期内这种效果不会太明显,其更大的效果在于长远的发展。”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冯蕾:个税改革何必只盯起征点 (04-08 10:42)
·个税改革引激辩:调整起征点 工薪阶层受益多大? (03-30 09:23)
·王福重:调整个税不能让公平离我们越来越远 (03-26 09:36)
·杨涛:个税改革需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02-25 09:13)
·个税改革并非只调起征点 (02-24 07:17)
·孙钢:更应着眼于税率调整 (02-24 07:14)
·提高起征点不如降低税率 (12-08 11:01)
·未来个税改革突出调节收入作用 (12-26 08:52)
·个税改革关键不在提起征点 (03-13 08:46)
·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称:个税起征点不提高是误会 (03-11 11:10)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