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消费金融公司“门槛”比汽车金融高9倍
来源 东方早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5月13日 06:22 作者 钱婵娟
 
  银监会称,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这样一类新型金融机构,是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李江松/CFP 资料

  与汽车金融公司的门槛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门槛高了9倍。

  虽然去年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将门槛加高了一倍,即出资人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从不低于40亿元提高到了80亿元,但与昨天出炉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出资人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8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合并会计报表口径)相比,低了整整9倍。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于2003年底正式发布并实施,当时对出资人的要求是非金融机构,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非银行金融机构,其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

  去年初,《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做了修改,将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

  同时,与消费金融公司一样,汽车金融公司出资人被要求至少应有一名出资人具备五年以上丰富的汽车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

  从注册资本来看,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被要求为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比消费金融公司高了2亿元。

  不过,汽车金融公司仍受困于融资渠道窄等问题。为此,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新增允许发行金融债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等融资业务,以解决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资金来源问题。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十条强调,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自2004年中国成立第一家汽车金融公司以来,已有10家汽车金融公司获批,它们在开业两三年后都开始盈利。

  与此同时,汽车金融公司的零利率、零首付、分期付款等灵活多样的信贷业务也促进了汽车销售。从国际经验来看,汽车金融已成为汽车产业链中资本和利润收益率最大的一环,国外汽车企业的汽车金融公司的利润收益贡献率平均占到其母公司利润的30%至50%左右,甚至起到了支撑、挽救其母公司的作用。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浦东先行先试 上海将出落地政策 (05-13 06:23)
·“4万亿”之外的期待与猜测 (05-11 08:45)
·二季度消费增长遇阻 商务部发文促消费 (05-05 09:44)
·京沪穗过“五一”:假期瘦身 消费不减 (05-04 10:12)
·消费成刺激经济重点 (04-28 15:59)
·把握“消费与民生”主题 (04-25 08:25)
·陈和午:过高估计消费可能误导决策 (04-23 09:41)
·中国增加消费谈何容易 (04-18 06:10)
·建银国际:消费必需品产业仍是金融海啸避风港 (04-17 04:15)
·最终消费需求仍缺有力刺激措施 (04-16 05:31)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