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7日 08:40 |
作者: |
章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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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反映我国“十一五”前半程总量减排等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有望在近期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布。 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时间表,各地在4月底前完成“十一五”环保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6月底前完成总体评估报告并报送国务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周劲松博士透露,“1月至4月,各省根据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进行中期自评估,形成各省评估报告初稿;5月至6月,形成国家级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国务院,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这次中期评估“以各省自评估为主,不涉及到排名问题,重在发现问题;不涉及到打分问题。”评估将重点关注各地在水、大气、固体废物、生态保护、农村环境、近岸海域、核与辐射等方面的环保执行情况,以及“十一五”期间在环保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中期评估能对地方和国家正在开展的“十二五规划”前期编制起到支撑作用。在中期评估之后,2010年将进行期末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都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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