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5月01日 14:10 |
作者: |
黄武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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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昨日在网站发布通知称,将由国资委纪委牵头,与相关厅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以国资委抽查和中央企业自查相结合,央企自查为主的方式,对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以规范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透明、高效和安全。
按要求,中央企业需在5月10日前制订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于5月至8月展开自查和整改。国资委联合检查组将于7月至8月对中央企业承担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进行抽查。中央企业要在9月底前完成监督检查的工作总结,并向国资委纪委提交报告。
根据国资委发布的操作指南,此次检查将全面覆盖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等七个环节,并重点提及要检查投资项目是否过多、负债投资比例是否过高,检查投资规模是否与审批结果相一致以及投资资金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对于实行资本金制度的项目,操作指南还特别提到,要了解资本金构成和金额、各出资方及其落实情况等;并明确对建设资金不能如期到位和落实的项目,要了解其原因和解决办法。
据国资委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督查旨在贯彻2009年中央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在今年年初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国资委将严查中央企业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严防腐败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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