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30日 08:03 |
作者: |
田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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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告官之诉的胜败可以反映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上海的行政机关败诉率持续回落,从10年前23.2%的最高峰降到10%以下,2008年更在6.7%,20年总的败诉率为12.5%,处于全国较低水平。不过,败诉率走低的同时,上诉率和申诉率却大幅上升。 上海高院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行政诉讼法颁布20年来,上海“民告官”案件累计超过2万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超过1700件。其中,房地、公安、社保、规划、工商五大行政管理领域的案件占了败诉案件的九成。而被判败诉的行政行为75%是因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有10%是没有履行职责。 上海高院副院长张海棠告诉CBN记者,行政机关的败诉率虽然下降,但是这类案件的上诉率(对一审判决)和申诉率(对终审判决)却都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法院的审判工作还没能很好地满足群众需要。“原因也在于法院的权限太小,收案范围有限就会让群众的一些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法院只能对行政处罚显失公平进行变更,但具体案件中,不少是合法不合理的,法院没有办法对不合理的进行变更。”张海棠坦言,民众诉求多元,而法院权力有限,这方面很难让群众满意。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上海高院探索了一套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的方法,尽量让原告得以实现其正当利益。张海棠表示,一些行政行为虽合法但不合理,或者虽合法但存在瑕疵以及虽无不当,但当事人存在实际困难的民生类行政案件,法院就在合法性审查基础上,兼顾合理性问题的解决。 “安排家有老人的动迁房在没有电梯的六七搂,法律没有规定这是违法,法院也没法直接撤销或者变更,但可以提出协调和解的建议,当事人案外自行和解。”张海棠透露,20年间,上海法院共化解了近1/3的行政案件(6800多件),原告通过协调和解等方式最终实现其正当诉求利益的比例在35%以上。 近年来,行政诉讼收案数量保持在1900件左右,但是2008年一审行政案件受理却首次突破2000件,今年一季度收案也超过500件。上海高院行政庭殷勇庭长告诉记者,受金融危机影响,法院估计在工商、社保领域的行政诉讼有所增加,但目前还不明显,需要等年底再看。此外,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生效一年来,上海法院也受理300多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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