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7日 07:56 |
作者: |
朱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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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各地监察办目前正在要求各地国有金融机构报送高管的薪酬情况,并进行实地抽查。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得的某省财政监察办的通知显示,该办要求当地国有金融机构报送2007年、2008年高管人员薪酬的分配政策。高管薪酬是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以及无论是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还是以票据方式报销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移动通讯费等。其中各类以现金和票据形式存在的“职务消费”正是各界对高管薪酬关注的重点。 该专员办还要求国有金融机构报送2007年、2008年高管人员薪酬应发放额、截至3月底前实际发放额,以及2007年、2008年的经营业绩。(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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