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4日 05:03 |
作者: |
王春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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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新闻发言人昨日表示,银监会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没有改变年初以来确定的信贷政策。 银监会发言人表示,银监会日前开展的信贷资产贷后检查及与票据融资等相关联的案件排查,是银监会合规性监管和持续风险监管的正常工作安排。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银监会每年都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关检查,既是银监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需要,也是确保银行信贷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和广大存款人利益的需要。 年初,银监会在充分征求各银行意见、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现行各项信贷监管规章、政策和指引进行认真评估和梳理,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促进经济稳健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从10个方面对有关信贷监管规定和要求作出适当调整,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保增长、防风险”原则,在切实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这些调整包括:督促各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有关要求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服务机构,加大对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涉农类贷款实行有区别的信贷管理和考核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入力度等内容。 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增加4.58万亿元,同比多增3.25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继续保持“双降”;银行拨备覆盖率123.9%,比年初上升7.5个百分点。 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近日撰文指出,“保增长”是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保增长”提供有效金融支持是今年大型银行的首要职责。要引导大型银行切实增强大局观念,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工作。 蒋定之指出,银行支持经济发展,有两条原则要很好把握:一是“保”和“压”要双管齐下。坚持“有保有压”方针,该保的要全力保,该压的要坚决压,在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的基础上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决不能片面强调保增长而只保不压或乱保乱压,确保宽松货币政策下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领域上来。二是“保增长”和“防风险”要两手并举。既要大力支持发展,又要切实防范风险,既不能因为防风险而惜贷、惧贷,也不能因为保增长而快贷、滥贷,一切信贷活动都必须坚守风险底线,做到风险可控。“防风险”是为更好地“保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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