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六项政策支持新医改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24日 08:40 作者 俞燕
  保监会: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
  

  为支持保险业积极参与到新医改中,中国保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将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等六项政策。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医改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下称《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在新医改方案中,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被纳入其中。涉及商业健康险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参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委托管理,为政府经办群众的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二是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充,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保险业要从六个方面积极服务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一是提供优质的健康保险服务,简化理赔手续,满足企业和个人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二是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三是积极探索与社保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方式,创新医疗服务管理和医疗风险控制模式;四是充分发挥医疗执业保险在化解医疗风险、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方面的作用;五是参与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将其作为构建保险业疾病发生数据库和医疗费用数据库的基础平台之一;六是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
  《通知》指出,《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强调引入市场机制参与资源整合和服务管理,通过竞争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社会公平。在实现方式上,则明确了商业保险参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途径,提出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医疗执业保险等方面的具体举措。
  此前国务院发布的“金融30条”已提出,要推动健康保险发展,支持相关保险机构投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提高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发展适合农民需求的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人保健康总裁李玉泉此前建议,监管机构应尽快制定和细化鼓励专业健康保险公司优先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先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全面推广。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医改不是一只等着拔毛的雁 (04-21 10:44)
·扎实推进医改 务求惠民实效 (04-21 10:37)
·五部委负责人谈今后3年医改部署 (04-21 08:46)
·中央财政拨付首笔医改资金198亿 (04-20 13:31)
·医改利好推动京新药业突破有力 (04-20 07:10)
·白剑峰:医改不是“速效针” (04-14 10:39)
·毕舸:基本药物制度绕不开三大挑战 (04-14 08:16)
·新医改大事记 (04-13 14:23)
·8500亿新医改:已知和未知的博弈 (04-13 13:55)
·新医改带来的三大民生变化 (04-13 09:14)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