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4月22日 08:43 |
作者: |
欧木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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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而对哪些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部分记者因为难以理解而退场。 向社会公布环保监测情况,是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正常的工作行为也要玩“躲猫猫”,不由人不起疑:这样的工作会议,是不是秉承着“多报喜,少报忧”的原则,是不是在搞形式主义? 百姓对于哪些部门在严重污染环境,是有环境知情权的,环保部门坦然公布违法排污的企业,也有助于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环保部门不是保密局,工作应该透明、公开,以“保密资料”为由拒绝公开,既损害了百姓的知情权,同时也让环保监测工作的意义大打折扣。 也许,环保部门不愿意公开,是基于某种担忧,比如有些企业是地方的知名企业,有些企业对于当地的GDP有“重大贡献”,有些企业提供了大量工作岗位。然而,应该明白的一点是,环保和经济发展并不存在冲突。我们需要GDP,但更需要“绿色GDP”。事实上,公开披露违法排污企业,恰恰是对这些企业的负责之举,从长远来看,一家企业不注重环保,未来是没有生存之地的。 另外,这种保密的做法,也会伤害到环保部门的公信力。公众有理由怀疑,不公开披露,是不是在等待着这些企业私下的某种利益公关?一个有公信力的环保部门,任何时候都应该将百姓的环境利益放在首位,这种“保密式”的环保搞法,只会为权力藏污纳垢留下隐患。 我希望,黑龙江的环保部门永远不要忘记前几年松花江污染事件的教训,2005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在总结黑龙江省松花江环境污染事件时指出,“我们环保的权威从何而来?就是通过严格的环境执法树立环保部门的权威。”(欧木华,湖北咸宁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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