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27日 08:35 |
作者: |
李雁争 |
| |
⊙本报记者 李雁争 记者26日从财政部了解到,2008年,全国累计征收耕地占用税314亿元,同比增长69.8%。同时,到目前为止,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发布了耕地占用税具体实施办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全国各地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通报显示, 截至2009年2月中旬,已有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和新疆等22个省(区、市)制定出台了实施办法。但是仍有山西、辽宁、河南、湖北、广东、贵州、陕西、青海、宁夏等9省(区)尚未出台,不过这些地区大都已形成实施办法草案,有的已报当地法制部门审议,有的仍处于财税机关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