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9日 10:46 |
作者: |
崔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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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京召开了《旅行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杜一力说,《条例》对1996年国务院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改,沿用22年之久的旅行社分类将被取消。据了解,《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杜一力说,修改后的《条例》统一了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准入条件,规定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后,就既可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也可以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同时,《条例》还将经营入境旅游业务所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由人民币150万元降低为30万元,大大降低了入境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
国务院法制办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赵晓光说,为减轻旅行社的经营负担,《条例》规定旅行社连续3年没有因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监管部门应当将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减少50%。
《条例》还修改了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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