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13日 09:12 |
作者: |
田享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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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慎重考虑,我决定不上诉了。”2月12日,律师王嵘向《第一财经日报》转述身在看守所的“炒房区长”康慧军此前一天作出的决定。 2月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副区长康慧军腐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康慧军受贿590万余元,另有121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豪宅露馅 今年52岁的康慧军2004年被任命为浦东新区副区长。此前,他曾先后担任上海市浦东新区经济贸易局局长、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主掌浦东商务中心陆家嘴地区的土地交易数年。而其担任浦东新区副区长后,分管的多个地区因区位优越,土地资源丰厚,被人戏称“浦东新地主”。 2007年六七月间,上海市纪委对局级以上公职人员住房情况进行了一次普查。时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副区长的康慧军,居住在浦东新区陆家嘴核心地段的豪华楼盘“仁恒滨江园”内,住房面积320余平方米。当时康慧军在申报此处住房时,申报价格明显偏低。 此后上海市纪委对此展开调查,结果查出这套当时市场销售价近1000万元的房产,康慧军利用职务之便仅花270余万元就顺利到手。这套房子日后成了康慧军腐败案的重要突破口,同时,这套房子的差价也成为最后判决康慧军受贿的主要金额。 法院查明,康慧军夫妇案发时所持房产达14处。据查,仅房屋出租一项,康慧军夫妇就从中获益133万余元。此前,他们在房屋转手买卖的“投资”上就曾获利568万余元。记者了解到,加上案发前已转手销售的数套房屋以及由于利害关系退还的几套房屋,经康慧军夫妇过手的房产超过20套。 2000年,康慧军向开发商仁恒公司提出想要购买仁恒滨江园的房产,随后公司以每平方米1000美元(折合人民币8300元,系1999年开盘价,144平方米共计119万元)的价格将浦明路一套房产卖给康慧军。据新华社报道,当时康慧军急于想买仁恒一期房产,但一期已售罄,仁恒公司某高层索性将其自住房转卖给康慧军,不仅售房价格上有优惠,还外送所有家具和电器。 5年后,上海房价已经迅速攀升,时任浦东新区副区长的康慧军和妻子王孝琴决定换一套面积更大些的房产。他们看中了仁恒三期一套320余平方米的精装样板房,于是,康慧军向仁恒公司吐露心意。 两份证人证言显示,仁恒公司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考虑到康慧军曾给公司很多支持,而且已经身为浦东新区副区长。仁恒公司曾向王孝琴提出过几个打折方案,但都被她以价格太高为由否定,之后仁恒公司在商议后提出了在换房的基础上对差额面积部分以8300元的单价补足放宽的最终方案。 这样一来,康慧军以270余万元的总价拿下了这套当时市价近800万元的豪华房产,样板房所有家具和电器白送,公司优惠了五六百万元。为了让低价成交能够掩人耳目,仁恒公司的经手人还虚构了所谓公司员工工作过错的理由。 妇假夫威 法院同时认定康慧军之妻王孝琴参与共同受贿88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人民币60万元。康慧军夫妇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予以追缴。 据知情人透露,宣判后,站立听宣的康慧军对紧挨着的妻子王孝琴说:“你不要上诉了。”王孝琴的代理律师翟建也透露,王孝琴还是有点想法,不过,她尊重丈夫的意愿。 从整个案件来看,涉案财物大多由王孝琴收受。康慧军在接受检方问讯时曾说:“家里的钱财都由妻子管理,我不想知道得太详细,最好他们(王孝琴和行贿者)做的事我都不要知道,我也不想问,“我承认内心深处有鸵鸟心态和侥幸心理,少知道一点,总好像更安稳些。” 王孝琴的另一名代理律师周齐接案后和她打过多次交道,据他了解,王孝琴一直是认为他们家“老康”在理财方面是“很糊涂”的,所以,有点“贪小便宜”心理的她就包揽了家中的“财政”大权。 不过,法院认定王孝琴到案后供称康慧军是明知的,而且康慧军到案后亦对家庭财产的主要组成情况等作了详细的供述。对于康慧军的职务收入、王孝琴的保险业务收入、康慧军夫妇的房产交易和出租收入,不仅与康慧军身份密切相关,而且王孝琴亦是如实告知康慧军的。 最后的结局当然就是二人以共同犯罪之名锒铛入狱,康慧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主犯论处,而王孝琴以从犯论处。 康慧军在案发后也有所反省,他认为如果不是他走上领导岗位,也不会让妻子有机会收受那么多好处。他也怪自己没有及时提醒她,没有把好关,约束妻子。 50岁的王孝琴,大专学历,上个世纪她曾在不同公司担任财务工作,2001年至案发,王孝琴任恒康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年薪在50万元以上。而康慧军时任陆家嘴集团总经理时的年薪为60万元。 周齐也认为她像是“温室里的花朵”,生活和工作都比较顺,每个人对她几乎都毕恭毕敬,“但她对自己并不是认得很清,这些‘待遇’主要还是源于她是康慧军的妻子,否则她也就是上海很普通的一个中年妇女。” 法院查明,截至案发,康慧军的总资产为3856万余元,其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其合法收入和能够说明来源的所得共计2645万余元,尚有价值1211万余元的财产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根据判决书,除了康慧军夫妇全部非法所得1800余万元予以追缴之外,康慧军的个人财产将予以没收,王孝琴也将被没收60万元。 “按照规定,处理夫妻财产原则上是要对半分的,所以在二人的合法财产里面,康慧军的个人部分会被没收。”周齐这样告诉记者,不过,他认为由于二人的财产不少属于房产,分割起来并不容易。 “今后法院执行的时候,很可能会对部分涉案房产进行拍卖。”辩护律师王嵘估算,根据司法机关查明的康慧军、王孝琴夫妇财产状况,法院执行判决后,属于王孝琴的合法财产大概还能留存近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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