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6日 14:01 |
作者: |
李茜 |
| |
日前,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工商部门透露,上海市对于一般的个人网店经营者将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而以企业为经营主体的网商则将被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这意味着,上海将不会像北京一样“一刀切”,在网上开店的个人卖家们将不需担心会因“无照”而被工商部门处罚。 不强制要求网店申领执照据了解,今年3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中提出,以C2C形式运营的一般销售者,将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以C2C形式运营的规模较大销售者,则逐步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 得知这个消息后,不少网上开店的个人卖家大大松了一口气。陆小姐是一名公司的白领,平时在办公室做着行政工作,不过她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淘宝网上的“小老板”。陆小姐家里有亲戚在国外,她在网上开了一个小店,卖些从海外带来的小批量化妆品、小物件等等。陆小姐遵守承诺、保质保量的交易习惯,为其小店赢得了不错的口碑,两年下来,这份赚外快的工作几乎成了她的“第二职业”。对陆小姐来说,到工商局去领取执照,让她有些顾虑。“其实开网店就是一份兼职,当初想到做这个事情就是看中不需要缴税,要是缴税的话,本来利润就不是很高,也就不赚钱了。”对于上海工商局的决定,陆小姐感觉挺高兴,她认为其实个人卖家的生意数量不多,实在可以忽略不计。 不过也有个人卖家表示,可以接受领取执照,以此规范网店的经营管理,不过在缴税上应该和B2B商家区别开来。小刘还是正在读书的大学生,拥有自己的小网店,他认为领取执照也没什么不好,从网店管理的角度来说,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屏蔽许多不良的黑心店家,既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也保护了信誉好的正规店家。 网店准入制引发争议进入21世纪,电子商务在商业领域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据了解,2008年,中国网商数量达5000万,继2004年的“浮现”、2005年-2006年的“生存与立足”、2007年的“崛起”三大阶段之后,2008年网商群体正在步入“生态化发展”的新阶段。而一场金融危机,更使人们的消费习惯发生变化,如今在网上购物已被看作是度过危机的生存法则之一。此时,如何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的管理成了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课题。 去年8月,北京市工商局所公布的关于电子商务监管意见中,明确提出,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规定一出,争议声四起。不少个人网店卖家和专家对这种“准入制”都提出异议。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新产业研究部副部长卢奇骏认为,就网络零售的产业政策来讲,法律更多要强调引导、促进、支持。如果过于严厉或者过于超前,反而会起到拔苗助长的作用,导致产业发展失去生机。“政策应该是备案制、免费的,而不是收费的许可制。” 对此,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俊也表示,现阶段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处于襁褓期,很不成熟。如果现在就提出硬性规定,开网店必须注册,那么必然会增加卖家的开店成本,从一定程度上说并不利于这一行业的发展。 据了解,在今年1月,北京相关部门对待“网店执照”问题似乎有了微妙变化。北京市工商局宣布,今年将会把B2B交易平台中的网店、专业门户网站和综合门户网站中的经营主体纳入监控,而没有提及C2C模式的网店。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