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3日 09:38 |
作者: |
李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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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数以千亿元计的扩内需、保增长资金如何从金融机构“落地”?该省已确定3家公司作为这笔庞大资金的“中转站”。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的《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决定,授权省属企业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家公司作为融资公司,统一负责该省扩内需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的融入、管理及发放、回收,3家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 山东已确定采用信贷融资的方式,以建立该省的重点建设项目调控资金。《办法》称,调控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等项目。 山东省政府将在同银行的战略合作框架下,对调控资金的融入作出总体规划,并以政府信用为支持,争取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优惠贷款。贷款享受国家规定的最大优惠利率,期限不低于8年,并按年计付利息。 《办法》同时规定,用款单位为还款的直接责任人,按时足额向融资公司偿还本息,由融资公司统一偿还银行。用款单位不能按时足额还本付息时,由用款单位的同级政府负责偿还。同级政府不能偿还时,由省级财政依据地方政府还款承诺书,予以扣款偿还。 《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仅在去年12月,山东省政府就已分别与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了超过2000亿元的信贷支持。今年1月中旬,山东省政府与建设银行也签订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今后3年,建行将向山东省重点建设项目及支农项目、民生工程等及时提供总额2200亿元以上的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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