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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社:坚守“阵地” 创新“务农”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19日 09:06 | 作者:宋文瑄
2003年以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锐意改革,成为农信社成立以来发展速度最快、效益最好、质量最高的时期。截至2008年8月末,全省农信社(含合作银行)存款余额达4794亿元,贷款余额达3673亿元,农业贷款余额达2348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95%,成为全省营业网点和从业人员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有效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服务“三农”: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棉花、肉类、水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山东也是农村改革的先行者,农业产业化由山东率先提出并推广到全国。30年来,农业、农村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使山东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快速增长,也对农村金融不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从1979年农村信用社交给农业银行管理,到1996年后与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再到2003年开始深化改革试点,山东农村信用社始终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在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增强经营的灵活性、服务的有效性方面作了大量有益探索,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是我国发展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随着城市经济、工业领域的改革相继推开,农村经济比较效益低、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日益突出,加之农村金融市场发育滞后、信用缺失,涉农信贷业务成本高、风险大,使得农村金融在与城市金融的对比中处于明显劣势。在这一背景下,商业银行纷纷调整经营战略,撤出了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始终坚守农村阵地,独自撑起了服务“三农”的重任,在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截至2002年末,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存款市场份额连续4年下降,账面反映的不良贷款占比超过30%,风险社比重超过一半,历年亏损挂账近100亿元,严重制约了支农服务水平的发挥。 面对农村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农村金融需求的发展变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既是农村经济社会改革在金融领域的延伸和扩展,也是实现农村信用社自身发展和“三农”发展的必然要求。适应形势的变化,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于2003年作出了进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大决策,为农村信用社加快发展、提高支农服务水平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2004年至今,全省农村信用社存、贷款分别增长1.31倍和1.11倍,农业贷款余额增长1.15倍,农业贷款余额、累放额、新增额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同行业首位,实现了改革发展和支农服务的新跨越。30年来,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历程充分证明,改革是农村信用社的强社之本、发展之源,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必须始终坚持的经营宗旨,是深化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支农水平的重要前提 4年多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坚持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组织形式、健全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政策为重点,稳步推进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业务发展,改进支农服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200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决定进行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山东被确定为首批试点省份之一。4年多来,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坚持以明晰产权关系、完善组织形式、健全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扶持政策为重点,稳步推进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动业务发展,改进支农服务,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在理顺管理体制,组建省联社全面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的基础上,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思路,找准市场定位和工作着力点。二是改革股权设置,广泛吸收农民、农村工商业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入股,构建符合山东农村特点的股份合作制经济。把提高投资股占比与健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结合起来,在全国率先提出投资股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积极引入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要求的法人投资者,推动农村信用社转变成对社员和股东负责的现代企业。三是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本着有利于发挥县级法人的作用和改进支农服务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不同的组织形式。全省共组建农村合作银行16家,县统一法人联社116家。各法人机构探索推行了一系列拓展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三农”的创新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支农成果。针对县一级法人后经营管理相对集中的实际,推行“乡镇社员民主监督小组”制度,负责对农村信用社乡镇以下网点的支农工作进行监督,有效维护了农信社的支农方向。四是为防止以简单的股权量化代替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全省农村信用社积极开展“机制创新年”活动,推行了多内容、多形式的内部改革,增强了经营活力。短短4年时间,农村信用社发生了“脱胎换骨”式的转变,由被动应付市场变化、“等客上门”的“衙门”,变成主动找市场、营销产品、改进服务的企业,成为“三农”最可靠、最贴心的金融机构。 创新产品服务:提高支农水平的根本途径 针对近年来山东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对金融需求的新变化,全省农村信用社牢固树立创新理念,完善创新机制,把积极推进管理、产品和服务创新作为改进支农服务的切入点,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丰富服务手段,使支农力度、广度和深度持续提高。 创新贷款管理方式。对农户贷款逐级授权至信贷人员,缩短审批时间;推行电子化审批,提高审批效率。放宽农业贷款额度,将一般农户贷款起点降至1000元,满足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需求;对信誉高、经营好、规模大的农户、个体工商户,允许贷款额度突破10万元和30万元的限制。 创新利率定价机制。摒弃“一浮到顶”的做法,将农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控制在合理水平,并对信用户贷款利率普遍实行优惠。2007年在国家多次上调利率的情况下,全省农村信用社涉农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较上年下降11.81%,为农户让利11亿元。 创新信用工程建设办法。把信用工程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统一评定程序和操作办法,对信用户和信用村镇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简化手续”的倾斜政策。截至2008年8月末,共评定信用户731.9万户,信用村2.89万个,信用乡镇366个,分别占全省农户、行政村和乡镇总数的37.6%、35.1%和23.1%。全省农村信用社基本实现新增农户贷款100%使用贷款证、营业网点100%设立信贷柜台、贷款证贷款100%上柜台办理等“三个100%”的目标。 创新支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办“齐鲁惠农一本通”业务,将各类财政涉农补贴通过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络直接支付到为农户开立的“惠农一本通”账户上,确保了各类补贴资金准确、及时、透明地发放到农户手中。目前,全省已累计发放“齐鲁惠农一本通”存折2000多万本,代发各类补贴108.5亿元,代发业务量达7000多万户次。这项工作为全国首创,得到财政部、农业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并为多个省份所借鉴。针对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在国家助学贷款承办行招标流标的情况下,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承担了助学贷款重任,首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对省内生源、且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其原居住地农村信用社发放助学贷款,既方便了学生,又有利于贷款的跟踪催收。这一业务被教育部推广到多个省份。在全国率先正式开通农民工银行卡特色终端取款业务,使外出务工人员持任何一家银行发行的银行卡,都可以在农信社柜台上直接取款,解决了农民工汇取款难题。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引导农户联合起来组建联保小组,实行联户联保。全省共组建联保小组45.9万个,发放农户联保贷款290亿元,占农户贷款的1/4。2007年,推出“村大联保体贷款”业务,采取“农户联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担保”的方式,将村民组成大联保体,对参保农民发放信用贷款,将额度扩大到10万-30万元,利率低于一般信用户30%以上。与传统的5-7户的联户联保相比,参保范围扩大到村,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担保,形成了农户、村委、担保体和农村信用社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贷款投放新机制,适应了农民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要求,得到了银监会的充分肯定。 本文作者系山东省农信联社理事长 宋文瑄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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