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新闻频道>国内财经
中央“一号文件”“敦促”农民信用合作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2月03日 10:22 作者 韩婷婷
    一度被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融资渠道,再次取得政策上的突破。
  近日公布的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抓紧出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具体办法。而此前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曾明确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兼有企业和共同体属性,以满足社员经济需要为主的社会经济组织。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初期,资金需求旺盛却又得不到满足是共性问题。
  在马铃薯之乡内蒙古武川县,农风马铃薯专业合作社于2008年8月由原来的农户协会转为专业合作社。经过几个月的发展,诸多困难开始显现,核心问题是发展资金的严重不足。
  该合作社理事长王喜贵告诉《第一财经日报》,马铃薯市场的竞争非常激烈,合作社的销售价格一直难以提高,农户的收入也较难增长。去年开始,合作社开始研究通过马铃薯深加工,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经过测算,如果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农户年收入将在现有基础上增长60%~70%。但由于没有购置设备的资金,这一计划一直搁置。
  “我们没有抵押品,农信社不敢给我们提供信贷支持。政策上又不允许合作社内部融资。”王喜贵说。
  实际上,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均允许以合作社的形式进行一定的金融活动。作为世界合作社组织的发源地之一,德国合作社的起源之一就是信贷合作社,发展至今,其合作金融组织网络已遍布城乡。
  曾参与起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告诉记者,1997年取缔的农村合作基金会,其消极作用到2005~2006年左右仍影响着很多地区,因此资金没有作为一个经营项目写入该法律中。但鉴于合作社内部的资金需求较大,社员间的资金互助合作虽未得到官方允许,却一直在实践中不断尝试,形式不一,规模不等。
  他认为,此次“一号文件”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政策突破基础上,给出了更为具体的政策引导,将加速信用合作试点具体办法的出台与试点的启动。“这一具体办法将如何规范信用合作试点的行为,设定怎样的条款,非常关键,需要密切关注。”他说。
  但孔祥智也坦言,农民自创的金融组织五花八门、结构复杂,且监管触角要延伸到各地县域及以下地区,规范的难度与成本非常高,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是个挑战。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相关新闻
·农民合作融资须“内外兼修” (02-03 10:23)
·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出台 (07-11 11:17)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印花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07-09 10:22)
·上海首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信用评级 (06-12 09:04)
·鼓舞信心 拓展空间 一号文件助推期市再上新台阶 (02-03 07:50)
·一号文件暖风吹期市积极反应 (02-03 04:18)
·近四年中央涉农“一号文件”回顾 (01-23 07:39)
·中央一号文件惠及农业四大产业 (02-03 08:47)
·中央一号文件点名 “生猪期货”前景光明 (02-03 07:58)
·大江股份:利好刺激 上攻态势显现 (02-03 09:58)
 GOOGLE提供的广告

频道要闻
全景网特色内容
 48小时博客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