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2月02日 07:2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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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已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通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对金融企业一个会计年度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及经营增长状况等分五档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金融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办法》暂划分为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和金融控股公司4大类金融企业进行绩效评价。 金融企业的绩效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盈利能力、经营增长、资产质量、偿付能力四大指标体系。 财政部还印发了《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公式说明》及《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及结果计分表》,详细介绍了基础指标的评价计分办法,以及加减分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以85、70、50、40分作为类型判定的分数线,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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