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新闻晨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6日 11:04 |
作者: |
林劲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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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错误法律标准,缺乏相应事实依据 晨报讯中国在世贸争端中取得巨大胜利,根据有关方面的最新消息,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中国诉美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世贸争端案裁决报告,认定美方对华采取的“双反”措施违反世贸规则。据悉,该案涉及美国商务部对来自中国的标准钢管、矩形钢管、非公路用轮胎、复合编织袋等四种产品采取的双反措施。2008年9月,中国将美方上述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在裁决中,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经过审理,认定美国商务部对华“双反”做法违规。一是其将中国商业化运作的国有企业认定为“公共机构”,并认为中国国有企业提供原材料构成政府“财政资助”。世贸组织上诉机构经过审理,认定美国商务部在这个问题上使用了错误的法律标准,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违反了世贸规则。 此外,在中方严重关切的双重救济问题上,上诉机构也推翻了此前专家组的裁定,支持了中方的主张,认为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品在基于非市场经济方法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同时采取反补贴措施,存在双重救济的情形,进而导致对来自中国的产品不当征收反补贴税,违反了世贸规则。 据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这次起诉的是四种产品,但是针对的却是美国双反的错误做法。此次胜诉最重要的意义在于具有判例效应。今后不只是对美国,对其他国家也起到了震慑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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