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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0年06月21日 16:27 作者 李娟
      国务院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观点地产网讯: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6月20日上午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透露,国务院已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

  目前,厦门本岛内思明、开元、鼓浪屿、湖里四个区为经济特区。

  孙春兰透露,国务院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6月2日,深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也披露,国务院已作出批复,同意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将宝安、龙岗两区纳入特区范围,特区外扩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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