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31日 10:18 |
作者: |
田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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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 麦肯锡公司的一份“全球投资意见调查”发现,八成的机构投资者愿意向治理妥善的公司支付溢价(Premium)。 在英美国家,股东利益最大化是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描述其原因在于,公司制度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属东印度公司形成的,起先是国家所有制,后来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也出现了合伙人制等。这样的公司,为其承担责任的是“股东”、“债权人”、“董事”等。 一位法官对此表示不解,他在1944年说,员工、经理人、技术人员等,是负责实际生产以及财富分配的团体。在他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能够履行公司责任与使命的。 公司是属于谁的? 这位名叫珀西的法官,与彼得·德鲁克共同触及了一个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在欧洲国家和日本被证明成功的模式,即员工、管理者、顾客、供应商、社会等力量共同牵制着公司治理,这样的模式,是建立在“去所有权基础”上的,更受尊敬。 而“受尊敬”正在也毕竟成为一个公司基业长青的关键指标。“Fortune”杂志早前的“最受尊敬的公司”的调研结果发现,最受尊敬公司的平均年回报率高达125%,而最不受尊敬公司的平均数字只有80%。 安然事件之后,人们更是认为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美国模式,在有效运营上,远远落后于欧洲与日本通行的模式。 欧洲管理大师佛罗蒙德·马里克教授分析说,股东利益最大化有四个方面的不足,其一,它没有考虑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其二,它没有考虑股市价格变动的因素;其三,它不等于企业价值最大化;其四,它没有考虑到经理人人力资本的要求。教授因此建议中国企业不能学习美国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公司治理方式。 我们发现,中国企业正在主动和被动地改变以往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企业治理的社会化正在成为一种潮流。 在海尔、国美电器,在公司经营中投入人力资本的职业经理人阶层,正在有机会获得激励;在格力电器,随着大股东的减持,员工持股计划和经销商持股计划,使得他们也能分享到公司成长带来的回报;在过去面对危机就三缄其口的央企,因为舆论的力量,他们也开始正视公众提出的问题,并试图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方式进行沟通…… 我们只能在众多中国企业的“最佳实践”当中,选择一些颇具代表性的案例,以证实中国企业正在从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走向社会治理。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中国企业管理水平的继续提升,国际化之路的继续拓展,满足所有利益相关人士需求的“社会治理”,必将帮助中国企业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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