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30日 08:3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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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28日决定,将出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生产商将MP3等个人音乐播放器的默认音量设置在安全范围,以免损伤消费者的听觉。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这一决定,欧洲电工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将在两年内拟定出相关技术规范,覆盖所有的个人音乐播放器和具有音乐播放功能的手机。 欧盟委员会说,具体的技术安全标准将取决于音量大小和听音乐的时间长短,例如在80分贝音量下一周使用音乐播放器听音乐的时间不应超过40个小时,这些应当成为音乐播放器的默认设置。 当然,消费者可以选择突破这一安全界限,但音乐播放器生产商今后必须在产品设计上做出调整,让消费者能够明确选择,并提醒消费者调高音量长时间听音乐的危害。 欧盟现行技术规范并没有对音乐播放器的音量设置上限,只要求生产商在使用手册中说明音量过高的危害。今后,生产商可能会被要求在音乐播放器机身上贴出明显的警示标识,或在播放器显示屏上显示出高音量的危害。 伴随着MP3等音乐播放器日益流行,其可能造成的听觉危害也引起了关注。据估计,欧盟约有5000万到1亿人每天都使用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欧盟一项研究显示,用音乐播放器长时间高音量地听音乐,可能会造成永久性听觉损伤,据估计,约5%到10%的使用者面临这种风险,尤其是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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