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金额达600亿元、涉及26个国家和区域性金融机构――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相关数字。借用外国政府贷款一直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替代的角色。尽管当前中国经济已经取得了飞速发展,增长速度及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前列,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目前,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依然很重,区域经济发展还不平衡,对国外优惠贷款、先进技术和设备仍有较大的需求。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前,中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有了新的变化,也面临着经济危机之下新的挑战。一方面,在贷款的用处上,外国政府贷款在中国开始更多地向社会民生领域、西部地区、以及节能环保领域倾斜。另一方面,在贷款的实际应用效果上,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如何让它与中国的经济刺激政策合拍,也成为我们关注的命题。
项目选择偏“绿”
与改革开放初期到上世纪末,日元贷款曾在中国的外国政府贷款中占有相当大比例不同的是,今天,中国的外国政府贷款更多地来自于世界银行及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此外,贷款的应用与限制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虽然我国借用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的总规模近两年稳中有升,但未来5至10年,外国政府贷款规模总体上趋于萎缩,贷款条件趋于硬化。同时,外国政府贷款在投向方面的限制性条件逐步增多,主要投向节能、气候等与全球性问题相关的领域,以及环保、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和社会发展领域。
在近日由财政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举行的外国政府贷款交流会上,向中方介绍外国政府贷款最新政策及程序条件的主要来自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在会上,记者听到最多的,是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今后,这些国家对投向中国的政府贷款在项目选择上将更偏向于“绿色”。
目前,德国是向中国提供外国政府贷款最多的国家之一。自1980年以来,德国在中国的贷款总额已达到110亿欧元。据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该集团正在进行的项目约88个,承诺金额约16亿欧元。其中,环境和资源保护占32%,环境友好型交通占16%,污水及垃圾占11%,清洁能源占11%,金融领域占22%,医疗占10%。
德国驻华使馆参赞赫德在会上透露说,本周,将会有几个德国政府贷款项目得到签署,他介绍说,今后,德国政府贷款资金将特别关注气候变化、节能减排及可再生能源领域。
法国驻华大使苏和也在外国贷款交流会上指出,法国在中国贷款将关注中国的环境相关业务。法国开发署是一家代表法国政府执行双边发展援助的金融机构,在法国对华政府贷款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2003年底,法国政府授权法国开发署在云南开展了该机构在华第一笔业务――大湄公河次区域整体发展。2007年,法国开发署确立在华业务围绕气候变化问题展开。6年来,法国开发署在华业务额已达5.545亿欧元,而从这些资金的分配上也可以看出它在中国的重点关注领域。在5.545亿欧元中,投入能源效率领域的项目占40%,能源生产领域的项目占18%,农村发展项目占9%,城市发展项目占18%,此外大湄公河及区域环境项目占15%。
而西班牙驻华使馆在会议上提供的数据也显示出其对华政府贷款的一些趋势。1985年,中西两国开始财政合作,到2009年,中国使用西班牙政府贷款总额达10.47亿欧元。这些资金如果从两国20多年合作的大范围来划分的话,铁路占28%,飞行模拟器占12%,医疗设施占10%,环保只占有5%。但是,去年10月,中西两国签订了最新的3.8亿欧元财政协议,其中3亿欧元用于商业可持续项目,确定的优先考虑领域包括:能源、水处理和供给、污水处理、环保和可再生能源、运输通讯、先进的工业设备和服务,显然新签订的贷款协议也是以绿色信贷为主。
仍是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
除了在使用投向上更多地趋向于“绿色”信贷外,目前,我国借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报告指出,当前,一方面,随着金融危机的加剧,部分外国政府或贷款机构向我国提供的优惠程度趋于减弱,国际金融市场新的不确定因素也增加,新形势给利用国外政府贷款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另一方面,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阶段,特别是现阶段,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对国外贷款的需求其实依然旺盛。发展改革委的资料显示,目前国内建设资金需求旺盛,局部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中央和地方财力仍较薄弱,对借用外国政府货款仍有较大需求。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以及农业等基础性行业急需增加投入。同时,社会事业、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扶贫的任务十分繁重。未来5~10年内,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借用外国政府贷款仍然是建设资金的来源之一。
形成合力很重要
尤其是在当前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我国扩大内需刺激经济的新形势下,如何用好外国政府贷款仍是一个重要的命题。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和2009年,我国借用国外优惠贷款(包括世行、亚行、欧洲投资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等多边和双边贷款)规模100亿美元左右,用以支持农业(含林业、水利)、交通、城建、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以及教育卫生等领域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建设。大部分国外优惠贷款用于购置国内设备、材料及劳务等,对拉动内需发挥了积极作用。
目前,国外优惠贷款项目的领域与当前新增中央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总体一致。2008年第四季度,一批在建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等项目既使用了国外贷款,也安排使用了中央新增预算内资金。国内资金和国外优惠贷款的统筹安排,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迅速形成了拉动内需效应。
但与此同时,不容忽视的是,为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国家安排了几千亿的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农村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项目,使得原本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转而申请使用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对外国政府贷款造成了“挤出”效应。
因此,在当前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更应切实安排好国内资金和国外优惠贷款的使用,使之形成合力,保证当前扩大投资、拉动内需的总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