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北京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6月19日 10:57 |
作者: |
王晓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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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与美国的动作时刻保持一致,从之前的”限薪令“到后来的“银行压力测试”,再到这次的“金融监管体系改革”,无一例外。
金融危机暴露出当前欧美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也使改革这一体系成为欧美共识。美国总统奥巴马17日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方案,被认为是大萧条以来美国金融体系最大胆也是最彻底的一次改革。与此同时,一套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也将在欧盟成员国领导人18日举行的峰会上被作为重要议题进行讨论。
然而,奥巴马政府的改革方案需年底前国会批准,甫一出台,争论“火药味”就随之弥散。欧盟改革“蓝图”更涉及众多成员国利益,不仅存有歧见,还需经立法程序和最终建立监管实体等繁复的过程。因此,改革不仅步履蹒跚,且困难重重,这既是观念的交锋,也包含利益的博弈。
美国“新政”成败考验奥巴马执政能力
根据改革方案,美国将把监管触角延伸至金融市场的各个角落,清除导致当前危机的“系统性风险”。
分析人士认为,奥巴马之所以如此迫切地推动“新政”,是因为看到了改革的难得机遇,即金融危机使美国举国上下认识到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此次金融监管改革涉及金融领域的诸多方面,关乎各方利益调整。能否抓住时机取得突破,奥巴马的执政能力将经受考验。
美联储将成“金融监管超级警察”
改革方案从金融机构监管、金融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危机处置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构筑监管安全防线。不过,综观改革措施,最核心部分为两项,一是将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打造成“超级监管者”,全面加强对大金融机构的监管;二是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赋予其超越目前监管机构的权力。
在这次金融危机中,一个最富有争议性的问题是,政府斥巨资救助美国国际集团、房利美、房地美等“大得不能倒”的金融巨头。因为这些企业一旦倒闭会影响整个美国经济,但政府救助也带来道德风险和隐患。
为解决这一难题,改革方案要求赋予美联储更大的权力,使其能对所有大金融机构进行“更严格、更持续”的监管,美联储将完成由中央银行到“金融监管超级警察”的跨越,成为美国金融监管的最主要防线。另外,根据方案,美国将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以监视系统性风险,促进跨部门合作。
作为其他防线,在对市场监管方面,“新政”将加强对对冲基金、金融衍生品、私人金融合约等的监管,增加市场透明度;在危机应对方面,“新政”将赋予政府处置今后危机的新工具,如接管金融巨头的权力等。
创设消费者金融保护署
当前金融危机的一大肇因即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灭引发次贷危机,直接涉及金融机构过度放贷问题。奥巴马政府认为,正是缺乏对消费者的保护,导致消费者举借了无力承担的按揭贷款,或购买了不适合他们的金融产品,进而加剧了金融危机。
破解这一难题的要领,就是将目前分散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等机构的监管职权集中到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新机构负责制定规则并拥有罚款权力。
此外,储蓄管理局将被裁撤,货币管理局将被取代为新的监管机构。方案还提出,美国将努力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协调,确保相关金融监管政策的一致性,如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以及大型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等。
金融机构反对过度监管
美国几家交易所集团在计划公布之后率先表态。纽约泛欧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邓肯·尼德奥尔表示,现在的监管体系已经过时,奥巴马政府强化金融监管有助于恢复投资者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任。他认为,监管改革必须要保护投资者,堵上监管漏洞,强化市场的透明度,此外还应该鼓励创新。
纳斯达克-OMX集团首席执行官罗伯特·格雷费尔德称,新的监管方案过于复杂,过于严格。比如要求金融企业提高准备金率,这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因此,他反对过度监管,强调监管的效率和有效性。
原本不在政府监管之列的对冲基金、私募基金、风险资本投资基金这次也被列入监管名单,这些基金对于政府的新政心情十分复杂。“接受监管都意味着更高的成本,但这是一个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一位在纽约从事对冲基金的业内人士对记者说,“我们现在需要的是政府给出更多的细节,如对什么规模的基金进行登记,是不是每笔交易都需要记录。从整个金融业角度看,强化监管可以使市场运行得更加平稳,但是到具体的操作中,政府到底要监管到什么程度,最终是否会达成一个妥协,现在仍存在变数。”
经济学家称“新政”缺乏具体对策
对于金融监管新政,经济学者、专家和市场人士普遍存在两派意见,支持者认为强化监管有利于金融业的长远发展,反对者认为方案仍不完善,同时存在监管过度的嫌疑。
曾供职于美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的莱恩亚克指出,奥巴马的经济团队关注的是经济宏观层面的问题,比如如何解决系统性风险,怎么监控金融企业和市场等问题以避免重蹈金融危机的覆辙。他认为新政仍然对很多现实问题缺乏对策,比如对于造成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的个人如何处理、繁冗官僚机构并不能防范类似的金融危机再次发生的问题。
还有人对于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权力过于集中表示担忧。美国全国广播公司财经频道主持人赖瑞·库德劳撰文提出质疑:如果美联储决策失误,金融体系何以能够避免重蹈覆辙呢?
欧盟峰会勾勒泛欧金融监管蓝图
欧盟成员国领导人18日将在布鲁塞尔召开为期两天的峰会。作为金融危机爆发后的重要改革举措,此次峰会将勾勒出一套全新的泛欧金融监管体系,彻底改写欧盟金融监管“版图”,加强对跨国金融活动的监管。
双轨机制基本成型
当前的金融危机凸显了欧盟金融监管体系的弊端,也为改革提供了动力。在金融活动日益超越国界之际,欧盟内部的监管职权依然牢牢掌握在成员国手中,并且在欧盟层面上缺乏协调,由此形成了成员国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格局。
为此,欧盟委员会在今年5月提出的改革建议中推出一套双轨制方案,即从宏观层面上,组建“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测整个欧盟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出预警并在必要情况下建议采取何种措施;在微观层面上,主要由成员国相关监管机构代表组成三个监管局,分别负责欧盟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监管协调,在三者之上还将组成一个指导委员会,以加强协作。
两大分歧困扰峰会
虽然欧盟成员国对于加强泛欧金融监管这一改革大方向并无异议,但在未来监管体系的具体架构上依然存在两大分歧。
其一,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领导权问题。按照欧盟委员会的设想,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由欧洲中央银行牵头,主席一职固定由欧洲央行行长兼任,但这一安排引起了英国等少数成员国的不悦。
对于始终不肯加入欧元区的英国来说,让欧洲央行主导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有失公允,并且是在变相扩大欧元区的势力。作为金融大国,英国还担心自身的金融业会受到来自欧盟的过分干预。届时,为了掌握欧盟整体金融形势,伦敦金融城势必要被纳入欧洲系统性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控范围。
其二,欧盟三个金融监管局是否享有对成员国分歧进行裁决的最终发言权。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在成员国监管机构间发生意见分歧时,相关欧盟金融监管局将负责调解,在调解无效时可直接作出有约束力的决定。
这同样令英国难以接受,因为这意味着欧盟监管机构将可以对英国的金融企业发号施令。英国认为,当一国金融企业发生危机时,需要掏钱救助的依然是其所属国,而非欧盟,因此让欧盟在监管时指手画脚,到头来出现问题时却由成员国用纳税人的钱埋单,这显然不合理。因此,英国提出,这种安排可能危及成员国的财政主权,而根据欧盟规定,成员国财政大权应由各国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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