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政府13日通过名为《持续推进金融市场稳定》的法律草案,并将提交联邦议会审议。可是两天后有报道说,德国第二大银行——德国商业银行的董事长布莱辛表示,该行没有必要成立“坏账银行”。《法兰克福评论报》随即发表评论认为,“政府法案出台48小时就已告失败”。
根据新出台的坏账银行法,德国银行可将其持有的各种不良资产转移到由政府担保的一家专门机构。银行则可获得政府担保的贷款,但必须承担每年的政府担保费用和可能出现的亏损。政府提供的担保最长期限为20年。
据德国财长施泰因布吕克介绍,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德国银行不良资产账面总额约1800亿至1900亿欧元。有的专家甚至估计,已经达到1万亿欧元。由于“坏账”压力,德国银行的贷款能力日渐削弱。这一严峻现实迫使德执政两党均把解决银行“坏账”问题作为当务之急。
有分析指出,德国政府出台的这一法案,既要给银行“减负”,又不想给纳税人增添负担。再过4个多月,德国就要举行大选,没有哪个党派敢得罪选民。因此,在当前的政治背景下,该方案成为德国的“不二选择”,至于是否有效,谁也无法准确预言。德国联邦工业协会总干事维尔纳·施纳普奥夫则认为,眼下,德国经济界面临的最紧迫问题是企业借贷困难,坏账银行法是解决此问题的“重要一步”,有助于经济运行和就业岗位的保障。
(本报柏林5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