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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对预算差异说明原因来源:SRC-1 |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1日 14:15 | 作者:王雅洁
强化预算准确性 国资委要求,央企在投资、筹资、人工成本等实际发生额与年初预算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在此次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加以详细说明。 中投顾问金融行业研究员霍肖桦直言,国内央企确有实际支出超出预算的现象。一方面有责任部门未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预算的制定不科学的因素。此外,也有市场出现非预期的情况所致。未来如果想要规避实际支出超出预算的情况,应加强预算规划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的执行力度,责任部门具体化,并强制控制,要求其坚决执行。 他指出,央企预算文件作为规范和控制央企行为的文件,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在央企计划实施的具体过程中,受到相关部门执行力度以及市场非预期变化等因素所导致的实际支出金额高于预算金额的现象实属正常。 国资委表示,央企对上年度预算调整情况进行说明时,其中至少应包括主要财务及生产经营指标调整情况和调整原因等,调整原因包括市场形势变化、合并范围变化、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变更、公允价值变动等对损益和资产负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国资委强调,一是分主要业务板块对上年度预算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说明,二是对重要财务指标的实际完成数与调整后的预算数差异原因进行说明,其中至少应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利润总额等项目的差异原因说明,不得简单地以数字罗列。 专家:央企预算尚需标准化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雍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央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始于每年9月初,和其他预算程序大致同步。首先由财政部委托国资委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预算编制报表,组织央企展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等次年1月由国资委汇总,交予财政部进行一审,再由国务院进行二审,3月经全国人大讨论审议,3月中旬批准后,3月下旬向社会披露。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苏培科则建议,在央企向国资委提交预算报表之后,应尝试建立预披露制度,在人大讨论审议之前,由媒体和公众对其进行监督。 王雍君认为,央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仍面临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实践问题。例如国有资本经营的收入及支出范围;支出用途是专款专用还是社会保障;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的界限、分工等,都未能在预算报表中得以体现。 他指出,截至目前,央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仍处于试点阶段,不够成熟,预算报表的格式到现在都没有完全标准化。王雍君表示,上市公司的预算财务报表在这方面就做得比较好,例如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都是高度标准化的。他建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可以尝试上市公司的做法,对每个项目的排列、数据的计量方法及彼此间数量上的对应关系,都要向高度标准化的方向努力。(每日经济新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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