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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东转让富兴电力燃料股权
来源 SRC-1 发布时间 2010年03月22日 15:02 作者 李阳丹
 

  □本报记者 李阳丹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7.06%股权以6514.7万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挂牌。这部分产权分属于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大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五家公司。

  评估缩水 无溢价挂牌

  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煤炭批发经营;汽油、柴油、燃料油的批发,并拥有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煤炭经营许可证。

  此次转让的标的包括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6.93%股权、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3.73%股权、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所持3.23%股权、浙江浙能钱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持0.8%股权、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所持2.37%股权。

  挂牌公告显示,2009年标的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3296.61万元,实现净利润2268.24万元。根据企业报表数据,2010年2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47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为-23.99万元,总计亏损24.18万元。根据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公司对2004~2008年度利润进行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5290.58万元,并已于2010年1月10日前分配完毕。

  以2009年3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显示,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57745万元,评估值为38029万元;其中净资产账面值为57903万元,评估值为38187万元。公司17.06%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6514.7万元,挂牌价格无溢价。

  浙能集团整合燃料供应

  根据公开资料,2004年7月,浙能集团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后形势变化的需要,整合浙江煤炭产业,以原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原浙江省煤炭开发公司的人员和资产为基础,由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兴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新组建成立了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的经营业务也部分进入了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目前,浙江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职工人数仅为7人。

  据分析,此次股权转让或为浙能集团对燃料供应的再次整合。根据挂牌公告,除浙能集团不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外,其他股东均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挂牌公告要求,受让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受让方为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受让企业国有产权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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