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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09年11月02日 10:30 |
作者: |
欧阳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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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欧阳波
根据青岛产权交易所公告,山东省筑港总公司意欲引进战略投资者,吸引投资额在1.5亿元以上。
受让方的基本条件包括:其控股股东应同时具有三个特级施工资质、注册资本150亿元以上、总资产规模在千亿元以上的已在境内上市的央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优先考虑。其参股股东的公司业绩良好,连续三年企业盈利,注册资本4000万元以上,自有10艘以上施工船舶,企业及所属机构具有海外港航承包施工经验,拥有港澳航运经营权的企业。与目标企业有工程项目合作成功经验的意向方优先考虑。
山东省筑港总公司组建于1953年,改组于1961年,是国家建设部核定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同时具有公路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本7260万元,青岛市交通委员会持股100%。公司2008年的财务数据显示,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5.47亿元,净利润为-1624.15万元。
相关各方并没有透露具体的受让方,但从所罗列的受让条件来看,在基础建设领域,满足控股股东世界500强要求的国内企业目前只有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旗下子公司将有望成为战略投资者。对中国中铁和中国铁建而言,将山东筑港总公司纳入麾下,有助于港航承包工程的展开。相比较而言,中国铁建海外业务表现更为抢眼,因此市场认为其子公司进入山东筑港总公司的机会更大。(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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