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这几年的变化正在改变着中国金融业的监管格局。十年前完善起来的“一行三会”模式中,“三会”的监管分工是以大的行业条块分割而成的监管框架,“三会”也是沿着机构监管的模式运作。
但是,现在这种监管框架正在发生变化,因为整个金融行业已经从那时的相对分业发展到较多混业和交叉性业务的时期,过去是以机构监管保证单个机构的审慎合规经营,现在这种模式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交易性行为和交易性产品的监管。
这几年,各类型金融机构首先是在资产管理领域展开混战,阵线交错,很难区分。但是分属不同监管部门的现实,却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不公平的市场准入、监管套利、政策不确定性、系统性风险难以统一监控。吴晓灵曾说,我们国家当前监管格局中,在机构监管为主的框架下,实际是就是制约了市场统一性的管理,这个也是我们今后应该注意克服的。应处理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以功能监管维护市场统一秩序,以机构监管保证单个机构的审慎合规经营。
在这样的背景下,证监会作为离交易市场更近的监管机构,已经开始率先承接更多的功能性监管。
肖钢在2014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就曾指出,“监管模式要从碎片化、分割式监管,向共享式、功能型监管转变。切实改变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现状,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和功能协作,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
随着证监会内设机构调整,证券行业的监管思路将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总体原则下,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业务监管。
监管思路随着金融业发展变化的同时,“三会”的分工也开始出现新的变化,由于银监会监管下的银行业盘子巨大,以及保监会监管下的保险(放心保)公司产品化特征更明显,因此这两家监管机构对于单个金融机构审慎合规经营的监管人物更重。而证监会却更多对于市场交易行为层面上的监管功能正在加强。
诸如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体量巨大,结合未来要做大的国债期货市场,其市场交易属性非常强,证监会未来一定会担当更多这个市场中交易行为上的监管。同样,私募基金领域,风险所系核心也是在股权或者投资品的交易上。
此次证监会处罚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一些违法人士,更说明了监管机构之间的共识,市场层面的监管将会是证监会未来的重点方向。
虽然作为机构来说,银行、信托、保险公司有自己在机构层面上的直属监管机构,但是在其很多交易行为上却是又混在统一的市场里交易。这样的架构下,证监会监管范围必然是扩大的,但是也是必要的。因为现代金融市场瞬息万变,金融产品纷繁复杂,没有哪个金融监管机构拥有全面监管所有金融业务和金融活动所需要的人才、资源和专业知识。让特定类型的金融业务置于对该业务最熟悉、最有经验的监管机构的监管之下就是很必要的。同时,实施了有效监管,对于跨行业的金融产品创新有着很好的推动作用。
监管部门必须要打破传统监管框架下条块分割的格局,坚持走市场化道路,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的角度出发,让懂的人管他懂的事,不断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
